13日记者从云南省县域经济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酝酿多年的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于今年7月开始实施。
云南省政府日前下发了《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扶持措施和考核奖励办法》《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意见》4个文件,进一步扩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完善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奖励办法。云南省选择了8个县(区)进行试点,即石林县、东川区、马龙县、新平县、易门县、宁洱县、永胜县、云县。时间是2009年至2012年。
此次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扩大经济管理权限、提高各级行政效率、理顺县级权责关系为重点,明确扩权事项,积极开展试点,为深化县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经验。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增强活力、富民强县”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扩大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需经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事项,原则上改为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备案;原需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采取市政府委托和授权办法放权。试点县(区)取得相应的管理权限后,同时承担与管理权限相应的责任。在试点县(区)初步建立起事权与财权对等、权责利一致的县域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试点县(区)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