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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城乡冬季供热取暖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6日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委常委 (扩大)会议和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9月4日下午,山西省政府在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省城乡冬季供热取暖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申联彬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小鹏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随着冬季取暖季节的到来,各地要切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要在采暖期到来之前,落实好各个环节的供热保障工作,督促供热企业和单位抓紧做好供热的各项准备,认真组织供热用煤的储备,提前作出冬季取暖安排,确保城镇居民温暖过冬。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农村冬季取暖用煤问题。各地要在9月底之前作出统筹安排,制定科学周密的工作方案。要合理确定农村取暖用煤人均用量和煤质标准。对农村冬季取暖用煤,价格由各级政府与煤炭生产企业协商确定。要教育引导煤炭生产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以优惠价格供煤,让利于民。必要时,可采取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市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城乡冬季供热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市场监管,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确保全省城乡居民能够温暖过冬。

    煤炭、监察、物价、经信、国资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因组织不力,造成群众用不上煤、供不上暖,甚至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申联彬强调,做好城乡冬季供热取暖工作,是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特别是农村冬季取暖用煤问题,是煤炭资源整合重组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要建立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市级协调、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县级政府负责统筹做好供应标准制定、煤炭供应、市场监管、资金落实等工作,市级政府负责做好产煤县与非产煤县的煤源协调和财政支持、指导督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煤炭生产、运销、产销衔接、价格监管等工作。

    李小鹏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全面落实对城镇供热单位、企业的有效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企业和单位的管理。要组织力量,对供热生产、运行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检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当前的供热形势、有关政策,接受社会的监督。

    会议讨论了关于做好全省城镇供热有关工作和解决农村冬季取暖用煤问题的文件,近期将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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