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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百日村寨无重大火灾活动暨冬季防火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5日   来源:广西日报

    1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在邕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百日村寨无重大火灾”活动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广西的火灾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火灾形势,宣读了广西“百日村寨无重大火灾”活动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同心协力,奋战百日,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广西冬季历来火灾多发,冬防工作是全年防火工作重中之重。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村寨消防工作的部署,大力整治村寨火灾隐患,坚决遏制村寨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9年11月中旬起到2010年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村寨无重大火灾”活动。

    活动实施范围为50户以上的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实施重点是200户以上的村寨以及未完成防火改造“四改”任务的村寨。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2009年11月13日至25日为部署和培训阶段;2009年11月26日至2010年2月28日为治理和提升阶段。要求各市县(区)落实“三三工作制”,组织工作组深入村寨,逐村逐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村寨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百日村寨无重大火灾”活动和冬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柳州市和三江侗族自治县要妥善做好“11·6”独峒乡林略村林略屯灾民安置工作,一定要确保他们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确保他们能安全过冬,并全力组织灾后重建工作,使灾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今后,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重大火灾事故的,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查处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对各地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复核,凡是追究不到位的必须推倒重来。事故发生地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还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记者 罗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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