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于2009年7月公布,其中审计决定要求纠正和处理的违规金额为17.72亿元,截至目前已经落实整改13.63亿元,落实整改情况整体良好。
这是记者11月23日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获悉的。
关于省卫生厅及所属单位未及时安排使用财政资金6.6亿元的问题,截至2009年9月,省卫生厅及所属单位已完成支付4.39亿元,剩余资金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支付。
关于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7个部门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不合格票据列支4928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纠正2850.67万元,其余2077.33万元违规发票问题已移交国税部门立案处理。
关于郑州、新乡、驻马店、三门峡4市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省发改委会同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分别向四市政府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四市政府抓紧整改,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关于未按照规定征缴和挤占挪用排污费的问题,洛阳、平顶山等9市采取下达排污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形式进行催缴,开封、安阳等6市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方式进行催缴;涉及挤占挪用排污费问题,各级环保部门正在与当地人事编制和财政部门协调,以解决编制和财政供给问题,保证排污费专款专用。
审计中发现的29起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按照法定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省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尚未整改落实的问题,省审计厅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