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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经济适用房申请相关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2日   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12月内将在徐汇、闵行两区正式启动,相关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记者12月1日从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获悉,两区将在12月11日至17日开展“政策咨询周”,18日起开始受理购房申请,受理期为一个月。

    试点区的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如实申报家庭户籍、人口、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并签署同意政府指定机构开展核查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试点阶段供应房源,闵行区安排在该区“翔泰苑”小区;徐汇区安排在松江泗泾基地“新凯家园”小区和闵行浦江基地“博雅苑”小区。

    试点区居民在受理期限内申请受理的,不分先后,均享有同等的参加摇号排序的权利。试点区将根据本辖区审核工作的进度,确定摇号排序和选房配售的日期。(记者 张奕 实习生 范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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