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第十次会议日前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审议了各专题合作进展情况,双方认为在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推动清洁生产、水环境保护、林业及海洋资源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进展。
广东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今年8月19日举行的粤港联席会议上签订了《粤港环保合作协议》。双方目前正在积极落实《关于推动粤港两地企业开展节能、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的实施,目前已批准了近400个资助项目。
双方就《珠江河口区域水质管理合作规划前期研究》的具体工作安排达成了共识,同意在2010年开展前期研究,利用共同研制的珠江三角洲水质数学模型评估珠江河口水质状况,分析河口水域在不同水质目标下的纳污能力,为制订区域水质管理方案提供坚实科学基础。整个研究项目将于2013年完成。
在2010年,合作小组将继续落实及跟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各项防治措施,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争取如期实现2010年的减排目标。争取在2010年内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11~2020)》研究。
就两地共同关注的企业节能减排问题,按照《关于推动粤港两地企业开展节能、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合作协议》,双方将积极推动各项活动及落实“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
粤港将开展《珠江河口区域水质管理合作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继续跟进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确保供港水质安全。积极落实各项深圳湾水污染防治工作。(邓慧玲 梁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