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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扶持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3日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比上年有所增加。

    据悉,今年省级财政粮食生产扶持资金将比上年增长13%以上。和往年相比,今年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力度更大、亮点更多,主要有以下内容:

    继续实行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政策。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农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省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完善订单稻谷奖励政策。对按订单交售储备早稻谷(包括订单交售水稻种子)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20元,最高每亩140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10元,最高每亩70元;对交售订单水稻种子的制种基地农户,给予同等奖励。

    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目前,国家已经公布了2010年早晚稻最低收购价,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将综合考虑省物价局公布的种粮成本加合理收益,再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并在播种之前予以公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订单收购省内农户生产的稻谷,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进一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加大对插秧机、烘干机等机具的推广力度。鼓励各地建设区域性粮食烘干中心,粮食收储企业购置粮食烘干机械,视同农业龙头企业购置粮食烘干机械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有关优惠政策。

    全面启动省级粮食功能区建设。继续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记者 杨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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