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质检总局公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2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质检总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质检总局办公厅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联系电话:010-8226162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09年,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条例》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稳步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并及时调整相关人员,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管理、信息发布流程图及其信息化平台,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加强总局机关内部管理,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定各司局在办理文件时,即明确该文件是否公开,对应该公开的文件,在经过各级保密审查后,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涉及多部门或其他部委的,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或商其他部委提出办理意见;对重要或敏感内容的信息是否需要公开,由总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后确定。四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督办制度,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每周编制《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动态表》呈报总局领导,并抄送各司局主要领导。

    (二)加强对《条例》施行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对质检系统施行《条例》进行了部署,并切实加强对全系统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全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质检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三)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把网站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目标,在部门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等专题。为便于公众上网查询,各司局都在本单位子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信息公开栏。本着更好地让企业、公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出发点,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我局门户网站信息目录共分6类26项2890条,20个司局子网页目录共有571项4385条,并随时调整更新。

    (四)加强载体创新,确保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我局在充分发挥广播、报纸、公报等传统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新载体,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一是加强了政务大厅建设。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免费提供给申请人取阅,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6个部门的11项行政许可项目在政务大厅办理,按照统一受理申请、分别审查并办理、统一回复的运行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二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了电子政务建设步伐,以质检总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并逐步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三是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由我局新闻发言人向主要新闻媒体通报质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是坚持听证会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正式实施和公开前,主动邀请各方面专家和群众进行听证,集中民意,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五是开展网上在线访谈活动。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在网上与网民交流,回答网民提出的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问题。六是联合电视台拍摄专题片,向全国播放。七是与有关部委联合制作相关知识画册,向中小学生发放。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强我局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提高透明度,我局制订了《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对各司局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和定位规范,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的防控与监督,保证各项行政权力的有效、透明行使。同时还建立了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制定了《质检总局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程序》,与总局机关质量管理体系其他程序同步运行,统一管理和检查考核,强化对质检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质检总局重点公布了开展“质量和安全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措施”等专题活动信息。机关各司局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开业务事项发布的主要信息有:

    (一)食品生产监管信息。一是公开乳制品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情况。全年跟踪监测乳制品三聚氰胺风险项目22898批次,公布了乳制品及其他风险项目的监测结果。二是公开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情况。公开质检总局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51批次,新增许可企业4070家、证书4135张;延续许可企业7190家、证书7281张;变更食品许可企业3212家、证书3293张。发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告7次,共注销6282家企业的6702张证书。公开全国省级局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新增许可企业19179家、证书21291张;延续许可企业13894家、证书14828张。公开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75批次,新增许可企业4233家、证书4398张;延续许可企业196家、证书199张;变更许可企业649家、证书690张。发布注销许可证公告6次,注销132家企业的135张证书。发布无证查处公告文件1个。公开变更、增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43家。三是公开规范性文件情况。公开了食品生产相关文件信息3条。

    (二)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一是公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在《国门时报》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果。在山东、广东、天津、江苏分别召开交流宣贯会。二是公布进出口食品安全黑名单。累计共有173家企业被列入《出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先后共有25家企业被列入《进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每月公布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不合格信息。三是发布进出口食品备案信息。公布进出口食品各类备案名单信息15条。四是更新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动物源性、植物源性、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疫的产品范围及相关信息。五是其他信息。公布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管理信息3条、热点关注信息22条、图片和文字新闻信息67条,接受中国经济网在线访谈1次。

    (三)质量管理信息。一是发布“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132条。二是发布质量兴市、实施名牌战略、全国质量月活动、质量专业职业资格信息81条。三是公开产品防伪监督管理、设备监理、质量竞争力指数等信息16条。四是公开汽车和玩具召回情况信息。共有32个国内汽车厂商,实施了56次主动召回活动,召回缺陷汽车135.5万辆。有3起玩具召回活动,召回玩具10836件。有7次电器产品召回活动,召回产品61929件。五是公开设备监理情况信息。共完成了47家设备监理单位的资格核准工作,有180家设备监理单位获得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公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部门规章及工作文件信息157条;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监督抽查和查处结果信息4条;特种设备事故信息12条;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信息1261条。联合中央电视台拍摄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专题片,在暑假期间向全国播放。联合教育部制作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画册,向中小学生发放。

    (五)计量监管信息。一是公布了涉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商品量监督管理和市场计量监督检查等信息65条。二是公布了有关计量管理、国际计量交流和计量行政规范、公告、行政审批等信息32条。三是发布地方上报的能源计量、企业计量、C标志管理、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校准等信息130条。四是公布进口计量器具形式批准、国家标准物质审批、计量基标准、计量技术法规、计量机构检定/检测项目等行政审批有关信息392条。

    (六)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发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等信息共1291条。一是发布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5次,公告了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生产资料等共19591种产品的抽查结果;发布了34条产品消费指导信息;接受了1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电话连线采访。二是公开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其中发布许可公告2次,公开许可企业信息52批次,涉及获证企业15242家,证书14565张;发布注销公告5个,注销577家企业许可证书;公开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修订信息4次,涉及45个实施细则;发布无证查处公告1个,涉及14类产品;公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文件信息8条。三是公开变更、增加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2次,涉及65个检验机构。

    (七)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信息。公布了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信息2008条。其中:以局令、公告形式发布相关管理办法24条;公布进口废物原料、进口旧机电、进出口检验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结果等信息1982条;接受中国经济网在线访谈、《经济观点》广播在线访谈各1次。

    (八)动植物检疫监管信息。一是服务信息中公布了国内外最新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16条,法规草案征求意见1条,动物疫情437条,植物疫情190条,警示通报3条,科普知识55条,国内动物及产品企业名单10条2596家企业,国外动物及产品企业名单8条69家企业,国内植物及产品企业名单4条12187家企业,国外植物及产品企业名单15条10128家企业。二是政务信息公布图片新闻87条,热点关注36条,工作动态30条。三是政务公开进出境动物检验检疫信息25条,动物检验检疫警示通报2条,进出境植物检验检疫信息7条,植物检验检疫警示通报3条,木质包装检疫信息6条,饲料安全信息26条,物种资源查验信息1条,携带物邮寄物检疫信息47条。

    (九)执法打假信息。公布专项打假整治行动、打假扶优、真假辨别常识、执法打假工作动态等信息460条。

    (十)国际交流信息。公布了质检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合作、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379条。其中:公布重要外事新闻信息30条、出国最新注意事项信息18条、与港澳台合作信息8条、自贸区合作信息17条、国外技术交性贸易措施信息306条。

    (十一)质检科技信息。公布了质检科技信息116条。其中:科技通知通告17条、科技重大新闻、科技动态信息17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82条。开展以“地理标志工作实施十周年”为题的“质量与安全年”系列活动在线访谈1次。

    (十二)人事管理信息。发布了人事管理信息115条。其中:质检干部任免信息106条、竞争选拔直属局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信息3期、竞争选调总局机关干部工作信息1条、其他人事管理信息5条。

    (十三)计划财务管理信息。公布了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和中标信息109条,其中招标信息59条、中标信息50条。

    (十四)政策法规信息。公布规章、发布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动态等信息74条,发布公告共废止部门规章12件、规范性文件636件。

    (十五)其他信息。公布通关业务信息2条;出入境国际卫生检疫监管信息77条;督查内审信息4条;纪检监察信息39条;党务和政工信息62条。发布质检新闻信息共14260条,其中:总局新闻动态1484条,地方新闻11045,图片新闻1731幅。

    2009年,质检总局共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报》24期共24万余份。在中央各主要新闻媒体上发稿1042篇。总局组织网上在线访谈2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质检总局政务大厅共接待来访、办证、咨询人员6240人次,接受申请17604件,已办理完毕并发放、邮寄证书10779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质检总局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对重要的申请事项,总局领导召开协调会研究处理意见;为慎重处理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有关责任司局组织专家赴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承办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位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有时为某些具体问题,还多次与申请人电话沟通情况。2009年,质检总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37件。主要内容涉及质检政策法规和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标准法规和质检专项业务文件索取、质检检测机构资格确认、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确认、食品生产安全及监督抽查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咨询、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确认等。以上申请均已按《条例》规定办理完毕,并回复申请人。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 年,质检总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申请人向质检总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 年,以质检总局为被申请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有3件。经质检总局行政复议主管部门审查,其中2件为申请人要求质检总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提起的行政复议;另1件为申请人认为总局已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违法提起的行政复议。经与相对人协商,已做出妥善处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质检总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与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质检总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加快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信息办理和发布人员的培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加强总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部门准确、及时地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

    (三)进一步深化网站建设,结合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完善网上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围绕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并探索通过更多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四)加强对质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相关链接
· 国务院各部门发布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国家人口计生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国家能源局发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