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山西省政府要求森林防火重点市县发布封山禁火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9日   来源:山西日报

    4月8日,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发布封山禁火令,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的封山禁火期确定为4月8日至5月15日,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春季森林火险情况和当地森林防火实际适当延长封山禁火期。封山禁火期内,进入封山禁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进入封山禁火区的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在封山禁火区进行烧秸秆、吸烟、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封山禁火区域设立醒目的封山禁火标志,在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设卡设防,严禁火种入山;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要进入临战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

 
 
 相关链接
· 山西将对5条河流经的45县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 山西:不符环保要求的煤炭发运站6月底前完成治理
· 山西环保部门首次断电警示3家污染严重超标企业
· 山西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强调实现形势稳定好转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