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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7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4月22日,周伯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在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前夕,4月22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率团在瑞士日内瓦访问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与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举行了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16个专门机构之一,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国际条约,其职能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以及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该组织目前有184个成员国,总干事下设4位副总干事,分别来自中国、美国、德国、尼日利亚;3位助理总干事,分别来自日本、斯里兰卡和巴巴多斯。随着全球贸易和知识产权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地位日益重要。

    中国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95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多年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收到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累计14.2万件,年受理马德里领土延伸申请量连续5年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联盟成员中居第一。中国国内企业或者个人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累计9721件,年申请量连续5年排名第八,在发展中国家成员中排名第一。

    会谈中,弗朗西斯·高锐首先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者表示悼念,对中国在抗震救灾中表现出来的团结和勇气表示钦佩,对代表团在冰岛火山爆发机场关闭的情况下仍能克服困难如期访问日内瓦表示感谢。他表示,当天要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并扩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合作。弗朗西斯·高锐表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工作的中国雇员的素质都是一流的,在可能的情况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视需要适当增加中国雇员的人数;中国在平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期望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领域发挥更强的领导力,在相关领域发挥更多的作用。弗朗西斯·高锐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和注册量不断增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今年前3个月中国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申请领土延伸保护的商标数量增长了85%。相信经过双方的努力,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在中国的推广将获得更大进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也将是中国商标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途径。

    周伯华感谢弗朗西斯·高锐对青海地震灾区的慰问,并感谢弗朗西斯·高锐为按时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克服航班停运的困难两次转机并驱车近2000公里赶回日内瓦。周伯华还对弗朗西斯·高锐就任总干事以来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支持,和对中国《商标法》修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表示感谢。周伯华介绍了中国商标申请和注册的情况,尤其是外国在华商标申请和注册的情况。他说,中国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中国坚持改革开放,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两部门建立起制度性合作关系,双方合作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认真落实该备忘录,积极开展各项合作活动。

    会谈前,周伯华与弗朗西斯·高锐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全文见A2版)。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何亚非大使出席了会谈和签字仪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席会谈和签字仪式的还有副总干事王彬颖、亚太局局长兰加纳·艾贝塞杰拉和有关项目官员。

    代表团在日内瓦期间,周伯华还会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工作的全体人员,并勉励他们努力工作,维护好国家利益,为促进世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在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周伯华于4月19日率团在伯尔尼访问了瑞士竞争委员会,与主席沃尔特·斯托弗尔举行了会谈。

    瑞士竞争委员会原为一个竞争政策咨询机构,1996年获得行政执法权,2005年起瑞士法律赋予其行政处罚(罚款)权。竞争委员会目前有60人。当事人对竞争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可向行政法院起诉。瑞士竞争委员会在获得处罚权并处理了若干竞争案件后,其权威性逐步增强。

    此次访问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人首次访问瑞士竞争委员会,也是双方主要负责人第一次举行会谈。周伯华首先介绍了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能,中国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并应对方请求介绍了典型案例。周伯华还邀请沃尔特·斯托弗尔参加2011年由中国主办的第二届金砖四国国际竞争大会,并向沃尔特·斯托弗尔赠送了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编辑的《2009金砖四国国际竞争大会文集》。他表示,目前中国正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此次访问也是希望了解瑞士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经验,以供借鉴。

    沃尔特·斯托弗尔介绍了瑞士竞争委员会的历史沿革及职能。他表示,瑞士竞争委员会的国际合作过去只限于欧盟内部,但鉴于中国在反垄断领域的重要地位和2009金砖四国国际竞争大会的积极作用,瑞士愿意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立制度性合作关系,非常乐意接受邀请参加2011年的第二届金砖四国国际竞争大会,同时希望在会议期间与中国再次举行高层会谈,交流竞争领域的最新进展情况。他还对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高效编辑出版《2009金砖四国国际竞争大会文集》一书表示赞赏。瑞士竞争委员会高度重视此次访问,其副主席、主管行政执法的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谈。

    周伯华表示,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高度重视竞争领域国际合作,在欧洲已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法国国家反仿冒委员会、罗马尼亚竞争委员会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目前欧盟竞争总司也正在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磋商建立制度性合作关系的事宜。中方愿意与瑞士竞争委员会建立制度性合作关系,加强信息交流和人员互访,双方合作形式可由瑞方提出意见后磋商确定。中国驻瑞士大使董津义、商务参赞吴喜林参加了会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办公厅、商标局负责人参加了在日内瓦和伯尔尼的会谈及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称“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称“双方”):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多个条约的成员,尤其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成员;

    考虑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国际合作在全世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认识到战略性利用知识产权,包括在中国运用马德里体系,将有利于中国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

    注意到2009年3月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讨论的成果和达成的谅解,以及多年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商标领域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方面所保持的密切的合作关系;

    期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马德里体系在中国推广领域的合作,促进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这一共同目标的实现。

    达成以下共识:

    一、关于在中国进一步推广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

    (一)自2010年开始,双方加大推广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的力度,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每年共同在中国举办两次商标国际注册巡回研讨会(一次一周,三个地区或一次两周,六个地区)。

    (二)为使更多中国企业注重商标国际注册,维护商标权益,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支持下,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组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官员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学习培训。

    (三)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必要支持下,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扩大马德里体系在中国的适用范围。

    二、关于开通马德里体系电子通讯

    为尽早实现中国商标国际注册事务的完全电子通讯,自2010年上半年起,双方合作开展实质性准备工作。

    三、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合作和必要支持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启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可接受商品和服务数据库的汉化工作。

    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将逐步在有关会议和所举办的活动中增加中文同声传译及中文文件的应用。

    五、关于在地理标志领域的合作

    (一)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地理标志方面的推广工作,包括有关信息、文件和出版物的交流。

    (二)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派专家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地理标志有关活动。

    六、关于人力资源方面的合作

    (一)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继续现行做法,派员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工作进修,每人每次原则上为1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提供相应支持,具体条件由双方进一步商谈确定。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视需要适当增加来自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雇员。

    七、关于在其他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合作

    双方适时在公平交易、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名称登记、打击欺诈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代表
周伯华局长
于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签署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代表
弗朗西斯·高锐总干事
于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签署

 
 
 相关链接
· 新闻办介绍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 工商总局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相关配套文件
·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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