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切实提高上海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将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月收入标准作适当调整。
此次调整的具体办法为:对社区助老、社区助残、林业养护、河道保洁等实行全日制工作的公共服务类万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收入标准从目前的1050元/月提高到1210元/月;对交通协管、市容环境协管等实行全日制工作的社会协管类万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收入标准从目前的12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
此次收入标准调整政策将惠及上海近27万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海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想进一步了解此项政策的具体内容可以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