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5月11日电(记者石志勇)记者从陕西省政府获悉,根据2009年陕西经济发展及居民收入情况,陕西省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最低工资平均每月增加122.5元。
据了解,根据陕西省各市经济发展状况,综合考虑促进就业、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以及企业发展实际,陕西省政府决定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工资区每月从600元提高到760元,二类区从560元提高到680元,三类区从520元提高到630元,四类区从480元提高到580元,平均每月增加122.5元,增幅22.7%。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