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陕西确定灵活就业等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10日   来源:陕西日报

    日前从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陕西省确定今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陕西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按照19%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按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90%或100%,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根据《2009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09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293元。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缴费基数尽管有三档,但按照多缴多享受的原则,在经济条件可以承受的前提下,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好按100%缴纳,以保证到达退休年龄后自己的养老保险待遇不降低。

 
 
 相关链接
· 陕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出台
· 陕西:高考招生计划23万余名 录取率将达61.75%
· 陕西37.8万余名考生参加高考 录取率可望突破60%
· 陕西举行首次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竞买会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