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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施"绿满琼州"造林工程 加快绿色旅游开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18日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描绘了今后十年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海南林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的目标,着力打造绿色海南名片。

    一是实施“绿满琼州”造林绿化工程。把实现“琼岛山川尽染绿”作为林业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首要工作任务。2010-2015年,组织实施“绿满琼州”造林绿化工程,突出抓好重点生态区域造林、沿海防护林造林、“三边”防护林造林和“身边增绿”工程建设,分步推进环岛高速公路沿线造林绿化工程和五大河流域的造林绿化工程,确保海南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森林质量,努力增加森林碳汇,确保海南的综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二是加快“绿色旅游”的开发建设。按照《规划纲要》确定我省旅游发展的总体格局,会同省旅游部门,以国际化的视野,高标准编制《海南热带森林旅游总体规划》,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建设森林生态旅游,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打造“热带森林旅游公园”、“热带原始雨林生态游”等旅游品牌,进一步丰富我省旅游产品,实现蓝色旅游与绿色旅游的融合。

    三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快编制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规划,全面完成天然林规划编制和划界定桩工作,继续实施封山护林和封山育林工程,使全省天然林覆盖率稳定在19%。会同省国土环境资源等部门,严格执行《海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评价暂行办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问责制。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落实森林安全责任,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

    四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我省中部山区市县调研,完善《海南生态补偿试点省实施方案》,制定试点实施意见,落实9个山区市县列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将尖峰岭等7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逐步将生态脆弱地区的村民向城镇迁移,做好迁移的后续工作,稳定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逐步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大对市县生态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以解决生态保护地区民生及其发展为目标的生态补偿机制。(记者 单憬岗 通讯员 郭智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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