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卫生部通知做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11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大学医院管理部门,部管医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我部在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我部统一要求和统一检查标准,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督导检查工作。为做好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做好本辖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

    二、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我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标准》(见附件)组织督导检查工作。受检医疗机构不得少于30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5家,三级专科医院不少于5家,二级医院不少于15家,民营医院不少于5家。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完善、细化专科医院检查标准。

    三、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督导检查工作安排于9月17日前报我部医政司,我部将派出督导员参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督导检查工作总结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我部医政司。我部适时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导检查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并在2011年医政工作会议上通报。

    联 系 人:卫生部医政司马旭东

    联系电话:010-68792825

    传 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mohyzsylc@163.com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相关链接
· 卫生部印发《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 卫生部召开会议部署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 “医疗质量万里行——骨质疏松症专题”项目启动
· 马晓伟在启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会议上的讲话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