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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副局长率队赴青海督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9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安排和部署,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带领由工商总局、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第五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等工作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采取听取意见、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检查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生猪定点屠宰等环节和有关内容,先后检查了大百集团城西广场店(超市)、西宁市交通巷农贸市场、青海大学学生食堂、西宁市胜利路西湖银峰(餐饮)、西宁市西隆昌泰食品店、民和县威斯顿淀粉厂、原民和县东垣乳制品厂、民和县马场垣乡马聚垣村奶牛养殖小区、乐都福乐牧业有限公司、乐都县农业园区高新技术示范展示基地、乐都县民康生猪定点屠宰场等11户企业;检查了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工商所、西宁市城西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乐都县质监局、乐都县农业局等基层监管机构。

    王东峰深入到基层,坚持边检查边调研,召开座谈会,邀请省级监管部门,以及媒体、食品企业、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参加,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听取青海省有关部门汇报后,王东峰代表督察组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青海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继续扎实有效地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一是严格监督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在前一阶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以列表的形式具体化并由生产经营者执行和落到实处,可采取不同方式公开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还要通过量化的指标来考核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了法定责任义务、履行的情况如何,由各环节监管部门依法监督其落实到位。同时,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法定责任义务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改进,并报告相应的监管部门,确保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合格,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二是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各环节日常规范监管。要针对整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防范隐患、提升水平。为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供应链条的可追溯,各环节监管部门要严格要求食品、食品原料供应商在提供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时做到真实合法有效,切实对留存备查的复印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食品、食品原料供应商生产经营资质真实性的审核,一律不得购入未经有关部门依法确认资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为了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质检部门要依法监督食品生产者按批次对生产的食品逐批进行检验,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批次索取食品合格检验报告,没有检验合格报告的和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三是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尤其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

    ——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监督工作。一是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抓紧制定完善配套的涉及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等地方性法规,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得到切实落实,防止监管出现空当。二是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加强对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要让消费者了解权益受到损害时进行诉求的途径、民事赔偿的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的知识,切实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依法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建立与有关行业组织的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者和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不断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要充分发挥申诉举报网络作用,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要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适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建立健全无缝监管链条和可追溯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卫生、农牧、质检、工商、食药、工信、商务、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环节分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特别是各环节的监管要做到无缝链接,建立和完善可追溯机制。部门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整体合力。二是充分运用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等高科技手段,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网络化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部门电子监管和信息化网络的综合应用,切实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积极探索和推进通过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日常监管,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运输、交易、召回退市和食品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并逐步与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化网络体系对接,努力形成监管部门内部纵向贯通以及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之间横向连接的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责任制度,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与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之间的关系,明确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工作内容和监管责任,量化考核项目和指标体系。特别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体系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促进青海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督察期间,青海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骆惠宁、副省长王令浚,西宁市副市长王绚、海东地区副专员韩英及省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会见督察组或随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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