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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6个项目被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5日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1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全面启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福建省6个项目获批,被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这6个项目是——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力争2012年在试点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项目。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为契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项目,实现厦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均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和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进中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取得突破。

    探索闽台高校教育交流合作新模式。深入开展闽台高校合作办学,探索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探索推动闽台高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师资互聘的新办法。

    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利用社会捐赠财产举办非营利民办高校制度和政府对民办低收费幼儿园的扶持资助制度,力争在民办高等教育和民办学前教育两个方面取得政策突破和制度创新。

    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2010年起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市、县(区)负责面试、考核、体检等并择优聘用。(记者 余潇 通讯员 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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