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与农业、水利等部门一起召开会议,启动广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7月出台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立了国家、省、县三级规划体系,分级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一级的规划大纲确定了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保有量等各项林业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县级单位。会议要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要落实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可依法用于林业发展战略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县级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县域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指导县域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吕欣 韦欣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