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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一五”期间新增财政收入七成用于民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01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的比例达到75%!”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有关浙江省财政支出的这一数字格外令人振奋。如果细心梳理,你还会发现,“十一五”期间,无论宏观经济形势如何,浙江对民生的投入都保持了同样的热情和力度:新增财政收入连续五年七成用于民生。

    “连续五年如此,表明浙江真正实现了向‘民生财政’的实质性转变,公共财政努力在最大程度上惠及浙江百姓。”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李金珊教授如是评价。

    打造“民生财政”,是浙江省在“十一五”之初就定下的目标。2006年,浙江省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的比例达到72%。2008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这一比例依然达到72.2%。2009年,更是提高到72.8%。

    民生投入不因发展压力而动摇,首先见证了“十一五”浙江经济迎难而上、化危为机的生动历程。据统计,2010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2005年的2.3倍、2.4倍。其中,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4.5%,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53.3%。日益殷实的财力保障,成为浙江加大民生投入的最大底气。

    民生投入不因发展压力而动摇,更是浙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根本任务的见证。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表示,“十一五”期间,对于民生投入,浙江财政始终坚持“有心、有钱、有办法”,大力支持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公共财政最大程度地惠及全省人民。

    5年来,浙江财政用于城乡促进就业支出达47亿元,完成686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550元和35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除借读费,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免除;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20元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达到185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29元以上;率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省所有低保、五保和“三无”对象等特殊困难救助对象实行零起点按比例医疗救助。

    民生投入越多,居民消费预期就越强。2010年,浙江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元,让人们看到了浙江经济内需驱动的巨大潜力。而其背后是这样一组数字:“十一五”期间,浙江省社会保障支出累计超过1583亿元,年均增长16.5%;省财政对欠发达和海岛等市县转移支付1135亿元,年均增长28.6%;全省财政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3202亿元,年均增长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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