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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十一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7日   来源:粮食局网站

粮食行业“十一五”回顾之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十一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继续深化,新的粮食流通体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一是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积极转变。各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加快实行政企分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重心转到了市场调控、监管和行业指导服务上。二是粮食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粮食市场价格的导向作用得到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作用进一步增强。三是对种粮农民利益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健全了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四是多元化粮食市场主体迅速发展。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三老”历史包袱基本解决;引导国有粮食企业真正建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同时,其他多元主体获得了快速发展,到2010年底取得收购资格的多元主体达到7万多家。总体看,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渠道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粮食流通新格局进一步发展,粮食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积极转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基本框架进一步巩固。

    二、粮食流通法治建设逐步加强,依法管粮迈出新步伐

    一是粮食法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各级粮食部门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积极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各地加快粮食立法进程,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推进粮食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2008年,《粮食法》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后,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即启动了《粮食法》起草工作,目前研究起草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初步建立。建立健全了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和收购资格核查制度,实现粮食收购市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完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证制度,切实加强了储备粮管理。三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职能、机构和人员,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全国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基本建成,完善了储备粮食质量专项抽查制度,促进了储备粮质量合格率和宜存率的提高;制定发布了粮油行业标准84项,废止行业标准53项,一批重要产品和监测方法国家标准相继实施。

    三、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不断发展,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约100亿元,地方和企业投资约700亿元,较好地改善了粮食仓库设施和物流设施建设。二是粮油加工业平稳发展。粮油加工能力快速增长,主要产品产销量持续增加;产品结构明显改善,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明显增强;技术进步明显,装备自主化程度提高;加工龙头企业作用突出,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三是粮油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十一五”期间,粮油科技投入不断增加,粮食科研体系趋于完善,科技创新水平有较大提升,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四是粮食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粮食局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确认1000多家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信贷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各地也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推动了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目前规模以上国有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929个,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和完善,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五是“放心粮油”工程不断推进。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建立各类“放心粮油”销售网点17万多个,其中农村网点6万多个,粮油产品总体合格率提高到目前的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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