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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与海洋局签署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25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3月24日下午,浙江省与国家海洋局签署共同推进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战略的合作框架协议。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在仪式上致辞。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与刘赐贵签署协议。省领导陈敏尔、李强、葛慧君等出席仪式。双方领导还为共建的“浙江海洋科学院”授牌。

    仪式上,赵洪祝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对国家海洋局长期以来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这标志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与国家海洋局建立战略合作,既是我们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战略谋划。合作协议的成功签署,标志着浙江省与国家海洋局的紧密合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促进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希望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双方在各个方面的合作和相互支持,推进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服务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刘赐贵在讲话中说,当前,浙江的海洋经济发展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海洋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按照合作协议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在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海域海岛资源开发保护与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浙江省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自身在海洋战略、法制规划、综合管理、公益服务和科技人才教育培养等方面的优势,切实为浙江海洋经济的改革发展、先行先试营造环境、创造条件,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24日签署的合作协议,浙江省将与国家海洋局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海洋科教人才和文化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海洋经济基础能力建设,打造海洋国际合作示范城市,探索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国家海洋局重点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用海用岛需求。

    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家海洋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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