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21日上午召开的自治区孕产妇保险启动暨培训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西藏财政将全额出资,为全区74个县(市、区)共计47261名育龄妇女购买“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和“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孕产妇保险),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由于特殊的自然和历史因素,西藏孕产妇死亡率较之全国平均水平相对较高,加强对孕产妇及婴幼儿的保险势在必行。为不断满足西藏城乡群众尤其是孕龄妇女的保险保障水平,自治区卫生厅与中国人寿西藏分公司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在先期开展了充分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由政府主办、商业化运作的孕产妇保险模式。同时,中国人寿西藏分公司积极向公司总部争取政策,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将保险金额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
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改善民生、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将对西藏医疗卫生事业尤其是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记者 高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