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中专院校学生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近日,广东省政府决定在2010年底安排2406.77万元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再安排3633.26万元,用于发放广东省属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伙食补贴,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2209.81万元,学生食堂补贴1423.45万元。此次补贴还将部属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学生和学生食堂纳入补助范围。
按照方案,对广东省属公办、民办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以2010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生数为基数,按在校生人数的20%确定贫困面,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共4个月,补贴资金共计2141.48万元。对部属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按广东省属院校学生补助标准的50%安排,即每生每月10元的标准,补贴期限同为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共4个月,补贴资金共计68.33万元。对学生食堂给予补助,以2010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生数为基数,按在校生人数每生10元的标准,对学校学生食堂给予一次性补助,补贴资金共计1423.45万元。(记者 卢轶 通讯员 岳才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