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辽宁省将对2008年以来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2006年以来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肃纠正规范。这是5月3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的。
增减挂钩试点,是将低效使用、甚至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重新整理,作为日趋紧张的城市国有建设用地指标的一项补充。此次检查的重点之一,是对增减挂钩试点的清理检查。主要对2008年以来各地出台的增减挂钩试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的,予以修改或废止。并重点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拆旧复垦地块不能如期归还、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
其次是对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等行为进行清理检查。对各地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危房改造和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置换、调整使用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涉及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地方政策文件和规定,一律予以废止;对继续在试点外进行建设用地置换和复垦土地周转的,一律停止实施,进行整顿规范。
同时,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行清理检查。重点摸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约土地留用分配、使用和资金管理,以及确权登记发证等情况,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的地方政策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从5月3日起,省国土资源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市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清理和整改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其间省厅将暂停下达该市挂钩周转指标。限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将暂停该市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节严重的,将相应扣减该市当年用地指标。(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