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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总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汛情传递要及时准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18日   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省防总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力发电、水文、水库等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扎实做好报汛工作,确保今年汛期各类雨水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今年,陕西省共有99座水文(位)站、286个雨量站、20个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和98座水库,将在汛期向国家防总、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和有关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雨水情信息。这些负责报送汛情任务的单位涉及到电力、水文、水库、水利等有关部门。

    通知指出,向国家、省防总报汛的各水情站和委托外省的水情站,均由省水文局负责接收并按照要求,向国家、省防总、省防汛信息中心实时报送;向国家、省防总报汛的98座大中小型水库,由水库运行管理单位通过水文信息智能传输机向所在地水文局(水情分中心)报汛,由省水文局负责向国家、省防总和省防汛信息中心转报;向省防总联网传输的水雨情自动测报信息和洪水预报调度信息,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权限与职责,分别由所在市防办或水库运行管理单位通过与省防总联网通信信道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向省防汛信息中心实时传输水雨情信息和预报调度信息,由省防汛信息中心负责各系统信息的接收、整合、汇总、共享,并向省防总、省水文局实时报送和转发。

    通知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好所属报汛站向国家、省防总的报汛任务,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水库报汛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将水库报汛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各类雨水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向国家、省防总报汛的水情站,要按照《2011年水情站水情任务书》确定的报汛时段、标准和要求报送水雨情信息;向国家和省防总报汛的98座水库,汛期每日8时报送水雨情信息,非汛期每月1日、11日、21日8时报送水雨情信息。在洪水期启闭闸门泄洪时应及时加报水库水情过程。参与渭河、汉江洪水错峰调度的大型水库在调度期间按六级加报水情信息和入库、出库、洪水预报、调度信息。26座大中型水库每月1日、11日、21日8时必须及时报送旬、月水库信息,包括入库流量、出库流量、蓄水量、水位和旬月雨量(包括旬、月雨量为0的情况);向省防总联网传输信息的各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汛期实时传输系统内各雨量、水位、水库遥测站点信息,及时报送洪水预报、调度信息;汛期发布洪水作业预报的水文、水库站要按照实时水雨情信息传输有关规定,通过网络和传真两种方式分别向省防总报送预报预测信息,并根据洪水发展及时发布滚动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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