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4月30日,重庆市共发展微型企业17391户,共发放财政补助资金4.94亿元,解决就业人员125713人。5月26日,重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促进微型企业发展,重庆市拟出台专门的微企促进条例。
已经形成基本政策框架
据了解,重庆市扶持微型企业政策从无到有,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借鉴。在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若干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工商、财政、人力社保、质监、环保、民政、经济信息、宣传、人行重庆营管部等相关部门,或单独或联合下发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文件23个,涵盖了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扶持的诸多方面。目前,已建立完善了微企申请、创业培训、资金评审、注册登记、政策兑现、后续帮扶和工作监管等一套较为完整的操作规程。
目前,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园已落户两江新区,正在加速建设之中。各区县(自治县)也设立微企特色孵化园50个。
严查恶意套取扶持资金
“十二五”期间,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目标是15万户,解决150万人就业。因此,扶持工作经过近半年的试点,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框架后,迫切需要一部法律法规作为规范发展微型企业的依据。
目前,经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同意,《重庆市微型企业促进办法》已作为今年的政府立法审议项目,正组建班子,抽派专人开展立法起草工作,预计今年8月份左右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该办法将按照微企不空壳、不抽逃、不投机的“三不”要求,市工商局将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研究制定微型企业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办法,加大对恶意骗取、套取政府扶持资金的查处力度,确保监管到位。
同时,建立微型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将微型企业创办、财政资本金使用、日常经营状况、注销倒闭等情况进行信息录入,并与税务、银行、质监、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联网,形成微型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对恶意骗取、套取政府扶持资金的企业和个人,除依法给予查处外,还将纳入信用黑名单,在今后的市场准入、个人银行信贷等方面给予限制。(记者 杨冰 实习生 邓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