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近日印发的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2015年福建省一次能源消费量要达到1.4亿吨标煤,年均增长7.6%。从结构看,2015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52.2%、石油20.6%、水电7.7%、核电9.8%、天然气7.3%、其他能源2.4%。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57.5%下降到52.2%,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4.5%提高到20%,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从42.5%提高到47.8%。
“十二五”福建省电源发展目标是:2015年,全省用电量2270亿千瓦时,用电最高负荷3840万千瓦,年均分别增长11.5%和11.6%;人均综合用电5780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1155千瓦时。2015年,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5200万千瓦,新增装机1720万千瓦,其中火电660万千瓦、核电700万千瓦、水电及抽蓄电站140万千瓦、风电等新能源220万千瓦。除煤电以外的清洁能源发电比重占50.7%。
在电网方面,将按构筑“纵向贯通、横向延伸、交直互济、三省环网”的海西特高压电网目标网架,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推进与周边电网联网;构筑“省内南北双环网、沿海东西双廊道”的500千伏主干网络;加强220千伏、11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全面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形成以1000千伏特高压为支撑、500千伏超高压为主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海西智能电网。
此外,“十二五”期间,将关闭小火电37万千瓦,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降至0.658吨标煤/万元。(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赖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