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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召开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督察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16日   来源:水利部网站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于2010年11月全面启动,计划用3年时间初步完成《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1836个县级行政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已分两批共安排38亿元用于全国1100个县的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开始建设实施,湖南、江西、云南等地刚刚建成的非工程措施项目在今年汛期初步发挥作用,有效减免了人员伤亡,防洪减灾成效显著。

    为督促各地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国家防总办公室于7月12日和15日分两批在北京组织召开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督察会议,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主管防汛的副厅(局)长、防办负责同志、水利部各流域机构防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报了项目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国家防总办公室对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好今年项目的实施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刚刚结束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都强调要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抓紧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在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去年底联合召开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启动会上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会议要求,2010年度项目建设任务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2011年度项目建设任务要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并早日投入试运行,发挥防洪减灾作用。会议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三是狠抓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建设;四、搭建预警平台,强化运行管理;五是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六是不断总结完善,强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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