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食品类价格持续走高影响,继6月份山西CPI同比上涨5.9%创三年来新高之后,7月份CPI再创新高,同比上涨6.2%,山西价格水平持续高位运行对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山西积极落实中央有关政策,及时出台13条措施稳定和控制山西物价。8月中旬,省物价局专门召集各市局长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加大力度积极落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此次出台的13条稳定物价措施,既有长效机制,也有临时干预政策,双管齐下对稳定和控制山西物价将起到积极作用。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山西结合物价较高的实际,启动了对低收入群体的临时价格补贴,自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直补学生食堂。山西要求临时价格补贴8月10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稳定物价措施还包括:继续完善和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充裕的物资供应市场;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倡导“农超对接”、菜农直销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并出台实施细则,切实减轻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此外,措施中还特别强调了物资储备制度,要求加大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物资的储备,必要时可针对性地动用储备物资平抑物价;继续运用财政资金、价格调节基金支持生猪、棉花、化肥、食糖等重要商品生产储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菜、肉、蛋、奶等主要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增强市场价格调控能力,稳定价格。
山西还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反应灵敏的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监测体系,提高预警能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市场监管快速反应能力,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要防患于未然。同时,要求物价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记者 谢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