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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1年50%以上城乡居民将有电子健康档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2日 09时23分   来源:河北日报

    记者9月1日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医改工作要求,今年,河北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应达到50%以上。

    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是落实医改五项重点工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措施。目前,河北各地都开展了这项工作,但进展与年度工作目标尚有很大差距。对此,省卫生厅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应设立满足工作需要的公共卫生科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在临床科室支持下,利用门诊服务、入户调查、医学讲座等有利时机宣传动员城乡居民自愿建立健康档案。也可组建由公共卫生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包片、包村、包户,为居民开展健康检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村卫生室也应利用国家信息化建设项目,主动做好居民个人基本情况、健康检查、医疗服务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和录入,为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做好充分准备。

    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地要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落实项目补助经费,并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将70%的工作经费预拨至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基层卫生机构,保证其工作需要。(记者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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