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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各地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15日 11时25分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9月1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主持,江苏省教育厅、北京市东城区教委、河南省洛阳市教育局和上海静安区外国语小学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郝平指出,近5年来,各地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形成了全国上下全面重视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一些地区和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重智育、轻体育”的现象,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开设体育课程和安排体育活动时间,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解决。

    郝平要求,新学年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最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

    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落实《规定》的实施细则。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二是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把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形成严格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但也需要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班主任教师要组织、督促班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师在上好体育课的同时,要对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科学设计和专业指导,结合实际积极开发特色鲜明的体育项目。

    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向社会主动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大力宣传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李小伟 薛天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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