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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7日 08时17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从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制度》,深化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制度》决定,成立由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为副组长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建设厅、质监局、交警总队、消防总队、煤管局、黑龙江煤监局等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稽查队,在省政府安委办相对独立办公。

    《制度》规定了联合执法的范围和内容:一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交通(含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非法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管职能部门范围;三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四是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五是省政府交办或省政府安委会会议决定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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