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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配合新政实施 今年将补贴推广500万只节能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6日 09时15分   来源:河北日报

    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决定从明年10月1日起,按功率大小分五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配合新政实施,河北省已启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活动,预计今年将补贴推广500万只节能灯。

    “消费者购买国家统一招标确定的高效照明企业生产的节能灯,将会享受补贴。”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矿企业、学校、商厦等大宗用户补贴为推广产品中标价格的30%,城乡居民的补贴更高,为产品中标价格的50%。城乡居民可以到中标企业设立的指定销售点直接购买,或者到居委会登记后,由居委会与厂家联系送货。居民用户在购买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推广产品时,需要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每个有效身份证明可购买不超过10只。

    禁售白炽灯,是否会对河北省照明灯生产企业造成影响?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大型照明企业均是以生产环保灯和LED灯为主,单一生产白炽灯的照明企业所占比重极小,多数企业已从2005年转型主要生产节能灯。“禁售令”不会对河北省照明企业产生太大影响。

    据测算,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白炽灯,节能减排潜力巨大。(记者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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