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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5日 09时14分   来源:浙江日报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

(2011年11月18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浙江实际,就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的热切愿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浙江的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要顺应科学发展新要求,把握文化发展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落实中央对浙江提出“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就必须切实担负起为文化强国建设先行探索的重大责任,加快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

    (二)建设文化强省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当前,浙江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文化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但我省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任务更为紧迫;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文化发展还不够平衡,文化产品与服务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文化产业规模较小、结构不合理,实力和竞争力还有待提升;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文化高端人才较为缺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省要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就必须切实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切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过上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三)建设文化强省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我省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人文优势明显,文化发展基础良好,素有“文物之邦”之称。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始终坚持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激发创造活力,对文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1999年,省委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把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作为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率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等“三大体系”,深入实施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八项工程”,扎实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等“四个强省”建设。我省十多年的文化大省建设,显著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显著增强了浙江的文化软实力,为文化强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同时,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支撑。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建设文化强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开创浙江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二、正确把握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

    (四)建设文化强省的指导思想。推动浙江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力、公共文化的服务力、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文化发展的创新力、区域文化的影响力和文化人才队伍的支撑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文化建设新路子,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五)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思路。在巩固文化大省建设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八项工程”,重点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公民道德养成计划、文艺精品打造计划、网络文化和现代媒体建设计划、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文化遗产传承计划、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对外文化拓展计划、文化名家造就计划等“十大计划”,以更高层次、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更加全面发展,推动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推动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把浙江建设成为人文精神高尚、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氛围浓郁、文化形象鲜明的文化强省。

    到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民生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的格局基本形成;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文化改革发展的宏观环境切实优化;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一批文化领军人物脱颖而出,民间文化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努力基本建成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强省。

    (六)建设文化强省的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全省人民共有精神家园。

    ——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把握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坚持协调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重视发挥文化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着力推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统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的合理配置,实现重点突破和均衡发展相结合、长远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切实推动文化建设科学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俱进地弘扬浙江精神,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文明成果,积极推进文化观念理念、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

    三、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七)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为主阵地,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完善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办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积极探索和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理论宣传,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深化“社科普及周”和“人文大讲堂”等社科品牌建设,推动科学理论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所掌握、所运用。坚持党政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和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挥高校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的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八)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优越性,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最大限度把广大人民团结和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联系干部群众思想实际,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引导干部群众在重大思想理论问题上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影响。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组织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

    (九)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浙江精神。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激励人们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广泛开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思想不断解放推动事业持续发展。组织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认真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深入实施《2011—2015年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广泛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评选宣传活动。

    (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养成计划,制定实施《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的良好道德风尚。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化文明出行、文明用语等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和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公益事业。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生产、文明生活,促进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快完善学校德育体系,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深入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春泥计划”,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化网络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形成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良好风尚。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着力打造“信用浙江”。全面实施《浙江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试行)》,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促进“法治浙江”建设。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四、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十一)积极打造文艺精品。坚持正确创作方向,推动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到讴歌时代和人民的文艺创造活动之中,在社会生活中汲取素材、提炼主题,推出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文艺作品。全面实施文艺精品打造计划,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建立浙江文化创作题材库,重点推动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青少年题材、新农村建设题材等作品的创作。加大对文艺创作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精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机制,努力形成一批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动漫、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各个门类的文艺精品。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等国家级重大奖项参展参赛作品的创作生产。支持和鼓励中小型文化内容服务企业的发展,形成一批以提供影视、演艺、文化数字信息、文化资讯等为主的内容提供商。大力弘扬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国内外文化创新有益成果,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增强文化产品时代感和吸引力。

    (十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研究,推出一批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研究。整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加强社科院、党校和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建设,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浙江文化发展战略的研究。深化与中央科研机构和大院名校的合作。加快各级社科联组织建设。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机制创新,加大对人才和精品的激励力度,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品牌建设,继续实施省级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扩大浙江学者和浙江学术影响力。

    (十三)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把握新闻媒体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稳定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发挥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多层次、多角度舆论引导的特色和优势,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加强和改进正面宣传,精心组织重大主题报道,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从群众关注点入手,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快构建覆盖党委、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的全方位新闻发布体系。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动解决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利益,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新闻品牌建设,打造若干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体和名专栏、名节目。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十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实施网络文化和现代媒体建设计划,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网络文化。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大网上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的力度,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用正确舆论引导广大网民。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领导干部与网民互动交流活动,建立健全网民留言办理长效机制。加强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浙江文化的网络传播。大力推进“浙江记忆”特色数据库建设,培育“浙江精品出版网站”,制作生产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力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发挥主要商业网站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加强和改进互联网宣传管理,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督促网络服务和运营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深入开展网络文化环境整治行动,依法惩处和打击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加强互联网有关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技术手段和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规范、科学、系统、动态管理水平。

    (十五)完善文化产品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新闻观教育,深化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教育,深化拓展“三项学习教育”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化“与时代同行”——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的最高标准,推出更多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坚持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加大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文化作品的奖励力度,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评价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规范各类文化奖项评比,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设立专项艺术基金。推动和鼓励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在资金、频道、版面、场地等方面为展演展播展映展览优秀文化作品提供条件、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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