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辽宁省各市50%以上的街道(乡镇)将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机构,其中沈阳、大连将达到70%。全省城乡普遍建立社区学院、家长学校、老年大学等成人教育场所。这是12月8日记者从辽宁省社区教育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近年来,辽宁省一直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开展社区教育。目前,省教育厅先后确定了20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6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40个社区教育示范街道 (乡镇),45个社区教育示范项目。在20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中,有5个区已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为更好地发挥社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今年辽宁省又先后下发了《辽宁省社区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社区教育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等作了详细的设计和规划。
其中,社区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城市社区以在职人员、失业人员、老年群体、外来群体、青少年等为对象,积极开展就业培训、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和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农村社区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农民实用生产技术和新文化培训,提高农民致富能力。
在教育师资方面,要求建立和完善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在职务、职称、工资和进修等方面应与其他教育工作者一视同仁。
在当日的会试期间,还举办了全省首期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地的150多名社区教育工作者接受了培训。(记者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