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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和海洋局研究加强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12日 10时57分   来源:文化部网站

    12月9日,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举办的我国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出席会议。来自沿海11个省份的文物、海洋部门负责人,公安部边防局、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研究建立两部门加强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深化联合执法的合作内容,奠定联合执法工作的基础,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的联合执法工作。

    单霁翔说,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在保护中传承、在开拓中前进,取得可喜成就。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在不断探索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初步建立国家主导、地方支持、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系。他指出,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水下文化遗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亟待加强,水下文化遗产工作体制机制仍需完善。

    单霁翔对加强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提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摸清、探明和掌握我国水下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和基本特点,不断加强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二是要积极推动水下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三是要定期开展针对水下文化遗产的执法巡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对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四是要建立联合执法信息沟通机制,不断提升联合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五是广泛宣传联合执法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刘赐贵说,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海洋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海洋执法和权益维护工作成绩显著,为建设现代化海洋强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了突出贡献。珍贵的水下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在南海活动的重要见证,是维护祖国海洋权益的重要佐证。海洋、文物两部门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开展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是一项新的课题,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他强调,各级海监机构要将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作为重要任务,要纳入自己的年度、季度和日常工作计划,列入海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范围,要明确工作海域、执法巡查方式和周期,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信息沟通方式,配备适合水下文化遗产执法工作需要的装备设施和共享执法资源,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国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开展执法工作的经验进行了热烈讨论,为推进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国家文物局 国家海洋局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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