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反腐办下发《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就加强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福建省十分重视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已连续10年在“两节”前下发通知,就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出专门部署。2012年“两节”期间,适逢市、县(区)、乡三级人大、政府、政协集中换届选举。为坚决杜绝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发生,《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专题学习《廉政准则》,深入领会、全面掌握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严禁收送“红包”,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地方和部门,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