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汉中、安康、宝鸡、咸阳、渭南5个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并予以通报。
这次督查共抽查了1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涉及单位工程33个,建筑面积30.7万㎡。各市(区)监督机构共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51个,约占全年总开工项目的14.3%;单位工程466个,建筑面积412.1万㎡,约占全年总开工面积的13.7%。各地都能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大多数责任主体能不断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健全。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稳定。
督查中发现部分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没有对辖区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定期专项监督检查;部分政府住房管理部门对委托由开发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疏于质量安全管理。根据督查结果,决定对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较差的扶风县祥云华府住宅小区8#楼、华县2011年廉租住房工程(一期)Ⅲ标段两个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求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和联系方式于2012年1月底前报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督查通报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认真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地对所有项目开展督查,并要严肃落实各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