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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署做好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会筹备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0日 09时33分   来源:公安部网站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将于今年5月在北京召开。公安部2月8日在京召开筹备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表彰奖励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通力合作,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真正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扎实做好评选表彰、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确保表彰大会顺利召开,取得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5年一度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是公安机关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的表彰大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公安工作的充分体现,是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励公安民警顽强拼搏、战胜各种严峻挑战的有效途径。表彰大会的召开,对于集中展示全国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新业绩、执法为民的新形象,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与往届表彰大会相比,这次表彰大会在主题思想、表彰项目、评选方式等方面,有了新的调整和变化。更加注重与公安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以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大局,紧密结合 “创先争优”和“三访三评”爱民实践活动,集中评选表彰、树立宣传一批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本着把推荐权、评判权交给群众的原则,充分发动各界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广泛开展 “我心中的公安英雄”、“我身边的爱民模范”推选活动,请人民群众推荐评选自己心中的“公安英雄”和身边的“爱民模范”;更加注重评选表彰与广泛宣传的深度融合,坚持选树表彰与社会宣传整体联动、同步推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在公安队伍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在人民群众中营造关注英模、颂扬英模、学习英模的舆论环境。

    据了解,今年表彰大会的评选表彰项目有3类,报请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公安部表彰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任长霞式优秀公安局长”等。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推荐评选出的 “我心中的公安英雄”和“我身边的爱民模范”,纳入上述项目统一表彰。

    会上,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春生作动员部署讲话。会议由公安部办公厅主任胡家福主持。会议期间,各地与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解答了与会代表的问题。(王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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