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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发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07日 16时28分   来源:海洋局网站

国家海洋局 民政部
受权公布我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对我国海域海岛进行了名称标准化处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现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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