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宣贯会上了解到:自4月1日起,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对160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进行进出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顺利通关,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得进出。
为宣传和贯彻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检疫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帮助企业了解最新国内国外技术法规,3月19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新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宣贯会。
此次宣贯会上,新疆检验检疫局对企业关心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在检验监管过程中所面临的提供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单、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格式、要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答,让参会人员充分了解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的新政策和新要求,使各企业未雨绸缪、早做安排、积极应对。(记者 哈斯叶提·居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