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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党建--黑龙江省五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综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9日 08时59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与每位党员休戚相关的小“家庭”。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城乡建设步伐一日千里,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基层党组织如何增强渗透力与影响力,提高自身整合资源的能力、组织动员的能力,实现凝聚力全覆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腾飞跨越,是全省各级党组织一直需要面对并努力求解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及其历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培养带头人 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通过积极推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机关选派、公开选拔、跨村任职等多种形式和鼓励民营企业家回村任职、支持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连选连任、大学生村官参与竞选等多种办法,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在2011年全省村党组织集中换届中,“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2765个,占30.85%,“公推直选”产生村党组织4226个,占47.15%。通过选派机关干部、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形式,一大批能力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干部进入社区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后的村党组织书记中,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分别占35.5%、10.6%和2.7%,返乡的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分别占2.9%和0.2%,退伍军人、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离岗退休人员分别占21.3%和0.3%。

    我省还积极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机制各项政策待遇。全省所有村党组织书记基础补贴达到农村劳动力收入水平,共有3122名原村党组织书记享受到离任补贴,170多名优秀村干部招录为公务员,选拔推荐了170名综合素质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党组织书记“上挂”乡镇党政副职,4000多名村党组织书记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00名村党组织书记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

    着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全省各级党组织一直致力于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方式。

    扩大覆盖面 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我省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在农村,本着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优势互补、自愿互利、便于管理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大力推广“党组织+协会+科技致富示范工程”、“支部+农民股份公司”、“党员与农民致富联合体”等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新的实现形式,把党组织建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等农业产业化链条上。目前,全省农村生产行业建立党组织526个,采取各种方式联建党组织486个,在农村各类协会及具有协会性质的经济合作组织中组建党组织2081个。

    在城市社区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务工农民党支部,市场、商场、工地党支部和楼栋庭院党支部、楼道党小组,做到有党员就建党组织,建党组织就能发挥党员作用。

    在实现行政村、社区、国有企业、机关、学校及科研院所党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原则,采取独立式、联合式、挂靠式、选派式等方式,不断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建已建率达到95.5%。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群共建工作的意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共新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403个、工会组织5231个,团组织应建已建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

    抓好学习教育 凸显党员队伍先进性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按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围绕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作表率、比贡献、促发展”和“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全省基层党组织围绕大项目建设和中心工作,在项目建设一线新建党组织1748个,建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58331个。全省企业党组织党员为企业提合理化建议112646条,为企业节省资金、创造效益23.16亿元;共有50774名农村党员参与创办各类经济合作组织26427个,辐射带动338529名农民创业致富。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改善发展环境、服务人民群众,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为利民、惠民、富民的群众满意工程,全省共有10.4万个基层党组织、202万名党员做出公开承诺,践诺率96.4%。24355名农村党员干部参与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活动,代理事项1.4万项,开展代理服务32万件次,为200多万人次提供了帮助。

    在“百局联百村”活动中,全省城市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成共建对子8763个,城市党员与农村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66864个,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210580件。

    夯实基础建设 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

    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到2010年底,全省共投入资金7.39亿元,新建活动场所5032个,改建、扩建1974个,村级组织场所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社区经费多元化筹措机制,不断加大解决社区党组织活动无经费、无场地,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无报酬问题的力度,全省已有2263个社区党组织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此外,全省还建立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300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556个,便民利民网点3.6万个。

    各地积极推进工作制度创新,实行党务公开,着力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党组织和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服务发展、党员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在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三级联创”推广到城市,在城市社区开展了以创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先进区(县、市)委、“五个好”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城区党建工作“三级联创”;在企业开展“六个好”国有企业党组织创建活动和“五个好”、“两新”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上下联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我省还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市(地)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体系,作为市(地)委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和市(地)委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建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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