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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2012年部门预算情况及说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4日 21时25分   来源:法制办网站

    第一部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第二部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1年财政拨款和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法制办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3、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4、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承担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责任,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6、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7、负责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

    8、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9、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情况

    我办内设职能司为:秘书行政司、政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法制司、财政金融法制司、工交商事法制司、农业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政府法制协调司、法规译审和外事司、行政复议司。事业单位: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

    二、法制办2012年部门预算

    法制办2012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办机关及信息中心、研究中心、服务中心3家事业单位的收支预算情况。既包括保障办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专项经费。

    (一)关于法制办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法制办2012年收支总预算6371.94万元,同比增加149.0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2年国务院立法计划的要求,增加了立法工作事项,相应增加了专项立法工作经费。

    (二)关于法制办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表说明

    法制办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6371.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万元,占0.08%;财政拨款收入6366.94万元,占99.92%。见图:

单位:万元

    (三)关于法制办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法制办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637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6.51万元,占54.56%;项目支出2895.43万元,占45.44%。

    见图: 

 单位:万元

    (四)关于法制办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1、法制办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6366.94万元,占2012年收入总计的99.92%。

    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94.72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了551.93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一是用于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发展的项目支出增加,如:政府法制工作立法经费支出等。二是用于新办公楼运转各项费用成本增加的支出,如: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等。三是按照政策规定调整规范了津贴补贴后增加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为530万元,该(类)项目为一次性财政拨款。2012年该(类)项目没有财政拨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2年预算数与2011年执行数相比减少4.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鉴于我办2012年人员的增加、调整变动以及工资的变化等因素,2012年该(类)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了176.89万元,增长91.60%。其中:

    ①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了15万元;

    ②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增加了5万元;

    ③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增加了156.89万元。见图:

单位:万元

    2、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占88.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占5.3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占5.81%。

    第二部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2年部门预算表(1-5表)

    关于公开表5情况说明:法制办2012年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11年财政拨款和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

    2011年我办财政拨款数6206.54万元,执行数6172.2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34.32万元,完成了当年财政拨款预算任务。结余的资金主要是延迟到2012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机构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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