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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召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07日 20时25分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5月3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多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宋家慧,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刘卓慧,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黄毅主持。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同比增加3起。特别是4月份发生了6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这些事故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旅游包车事故多发。二是单车坠落事故及客货车辆正面碰撞事故突出。三是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淡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高。四是中小型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事故多发。五是三分之一的省区发生了重大事故。

    同时,11起重大事故暴露出了部分地区、部门、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思想上不重视。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没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落实,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落实、安全监督不落实。二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仍未切实落实。一些运输企业以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对驾驶人管理混乱,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力;对挂靠车辆以挂代管、挂而不管、包而不管。三是安全监管不得力。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发展和便民为由,为一些违法违规运输大开方便之门,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不严不细不实;事故查处不认真、责任追究不严厉。四是“打非治违”不力,非法违法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该取缔的没取缔,该关闭的没关闭,该整治的没整治,路面秩序管理混乱,无证驾车、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等现象突出,超速、超载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五是隐患排查整治仍不深入不扎实不持久。一些事故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转向、刹车等功能不良导致重大事故发生;一些道路的标志、标线不全,道路防护设施防护能力不足或根本没有设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较低;一些地方对于长途客车尤其是夜行车没有控制班次、路线,没有强制性休息措施,没有停歇站所,没有采取更加有效管用的措施。六是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及时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并迅速部署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要求和相关部门的具体部署,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长期的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专门负责,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运输企业要全面行动,全社会要共同来监督。要以更高的政治敏感性来对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去推动工作落实,以更大的决心和坚定的信心去克服困难、突破难点、解决问题、遏制局面,绝不能熟视无睹、绝不能习以为常、绝不能麻木不仁、绝不能束手无策、绝不能无所作为、绝不能任其延展。

    二是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 、“平安畅通县市”、“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路面巡查,深入企业检查,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停运的要坚决停运、该绳之以法的要坚决绳之以法。要及时总结在专项行动中有用的、实用的、管用的措施,将之固化提升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有效章法和途径。与此同时,要抓好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三是要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地要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各项要求,结合国务院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运输企业、落实到每一名驾驶人员身上。要加强部门协作,抓好道路交通全过程监管,特别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要求,各负其责、协调一致、联合执法。同时,要加强地区间的协作和联动,坚决消除“三不管地段”;要逐步提高客运车辆技术标准,增加车辆被动安全性,并严禁私自加排、加层、加座和严格市场准入,提高运输市场特别是长途、旅游包车市场准入门槛;要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并要强制性地推动调整长途客运里程和班次,建立驾驶人员休息站所;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

    四是要立即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5月下旬,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安监总局、国家旅游局共同开展旅游包车客运集中整治,对所有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等。对于整治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在搞好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管理。

    五是要严格驾驶人和机动车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是事故预防的源头和基础。要严把驾驶人选聘录用和考试发证关,严格考核、严格审查、严格筛选,第一位的是把住政治关、思想关、品德关、技术关。同时,对驾驶人要加大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真正提高驾驶人的“三个意识”(安全、法制、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应急水平。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必须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切实提高驾驶人考试难度。要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对营运车辆建立技术状况档案,做到技术状况心中有数,维修保养及时规范,技术等级一目了然。同时,要坚持每月对客货运车辆检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临近检验期的要提前通知,超过检验期的要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运。要严把企业安全管理关,在企业内部真正层层严格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直至驾驶人员头上,并对履职尽责情况严格实行奖惩。6月底前,要对所有客货运企业和有车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排查,签订安全责任状,发生事故要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管理人的责任、驾驶人的责任。

    六是要尽快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从6月1日起,客运站要把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安装安全带的情况作为出站检查的一项内容,督促运输企业尽快完成车辆座椅安全带的安装改造;7月1日起,高速公路长途客车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

    七是要加强车辆动态监管。要研究制定动态监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装好、用好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三个确保”(确保车载终端设备完好、正常使用,确保企业真正应用、严格管理,确保部门实时监督、动态监管)。对拒不接受监管、故意破坏或关停车载终端的企业、驾驶员和对玩忽职守的企业监控值守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从而真正起到遏制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作用。要督促系统平台尽快达标,在年底前,所有的监控平台和监管平台都要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

    八是要加快做好车辆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完善机动车安全标准体系,近期要尽快发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行驶记录仪》2项汽车安全国家标准;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中要加强样车检测、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大力推动与道路安全密切相关的车辆关键零部件产品认证工作,促进零部件产品质量提升和使用安全。

    九是要严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要查清事故情况,判准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要抓好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督促地方和企业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及时研究分析事故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的措施,防止同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工具和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和整改监督力度,使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深入人心,使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深入人心,使道路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社会各界监督督促交通安全的自觉意识,提高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交通安全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以及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农业、质检、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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