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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村土地整治实现多赢 粮食生产连年丰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08日 10时13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为全国耕地第一大省,黑龙江省始终把农村土地整治作为保护耕地“红线”的重要措施来抓。2001年以来,全省共立项实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599个,项目全部完成后可新增耕地181万亩,增地率居全国之首。土地整治取得了“农村增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多赢局面。

    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主体是在建的三项重点工程。即: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工程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截至目前,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累计立项子项目81个,完成建设规模315.30万亩,完成新增耕地21.90万亩,累计投资39.27亿元;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工程两年合计立项实施工程子项目50个,落实项目投资合计25.04亿元,已安排建设规模228.64万亩,落实新增耕地指标18.1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已投入建设资金5.36亿元,在6个市县和垦区实施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建设规模45.72万亩,新增耕地2.71万亩。示范区的典型示范效果初步显现,为全省发展现代农业树立了标杆。

    经过多年努力,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土地整理,改造和建设高产稳产田超千万亩,原有耕地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经测算粮食单产平均增加200斤以上,年可增产粮食49.8亿斤,为全省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土地综合整治带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自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来,全省新增农业生产直接性收入61.22亿元,工程项目施工为当地农民创造劳务收入近14.65亿元,开辟了增加农村集体积累的新渠道。

    今年是黑龙江省全面完成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和土地整治示范省项目建设任务的收官之年。按照国家土地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后4年国家要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国家安排全省“十二五”规划期内的建设任务多达3200万亩,占全省现有耕地总量的六分之一。这意味着今后全省土地整治工作将由目前的以重点工程为主,向全方位、高层次、广覆盖转变。目前黑龙江省正在抓紧编制全省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搞好整体布局。同时,切实做好在建和新建重大土地整治工程的建设实施。对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将加快31个已立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往年竣工项目的检查验收,确保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现新增耕地面积21万亩、粮食产能17.6亿斤的任务目标;对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项目,将重点做好34个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完成投资18.5亿元,建设规模154.61万亩,确保新增耕地达到12万亩以上。同时启动实施哈尔滨郊区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重大工程,按计划建设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孙佳岩 记者 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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