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保障受成品油调价影响支出大幅增加、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利益,维护公益性行业运行稳定,财政部根据内蒙古2011年度分行业用油量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分两批下达内蒙古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21.2亿元,对林业、渔业、城市公交车、城市出租车、水路道路客运等公益性行业因成品油价格变动增加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自治区财政厅已将补贴资金全部分解下达各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