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农村沼气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设施的正常运行,天津市农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农村沼气秸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农区县在今年7月底前开展一次对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项目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排除,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进行维修和改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排除的,要立即停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