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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中央文明办部署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1日 20时29分   来源:文化部网站

    随着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日益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力量。然而,由于志愿服务这个“舶来品”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文化志愿服务更是新事物,仍然处于不断探索之中。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文化部、中央文明办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件全文详见今日第7版),对组织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文化志愿服务是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繁荣发展城乡基层文化的有效途径,要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努力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人们在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人们的服务意愿,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

    《意见》要求,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依托公益性文化设施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例如在博物馆、美术馆招募文化志愿者担任讲解员、参与展览布展和举办专题讲座;在公共电子阅览室组织文化志愿者为基层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上网辅导等。二是依托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例如依托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招募文化志愿者协助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和群众意见调查反馈等工作;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招募文化志愿者帮助开展文化数字资源收集整理、少数民族语言数字资源译制工作,辅导群众学习网络知识,检修电子设备,开展业务培训等。三是依托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例如利用“七一”“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帮助群众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演讲比赛、诗歌朗诵等;利用“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面向妇女儿童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可以依托内地对边疆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根据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需求,结合援藏、援疆和其他对口支援工作,整合内地文化资源,采取双向互动方式,深入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文化繁荣发展。

    《意见》强调,要建立完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文化工作考评指标。各地文化厅(局)、文明办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依托相关单位或行业协会组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拓展社会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以赞助或捐赠形式支持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二是突出思想内涵。要把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为具有一定文化艺术专长或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人士或团队搭建服务平台,鼓励更多人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要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创新方式方法。三是规范招募管理。要根据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的需求,制定符合实际的招募办法,把专业文化工作者、基层群众文艺骨干、文化能人和文艺社团吸引进来。依托相关文化单位或行业协会建立文化志愿者注册系统、电子档案和文化志愿服务数据库,实现文化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开展常规培训与岗前培训,完善激励机制。四是培育活动品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基础、特点和优势,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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