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至7日,由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孙青友、全国人大民委法案室副主任梁庆等人组成的“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联合调研组,在贵州省民委的陪同下,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进行调研。
6日上午,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凯(里)——麻(江)同城化建设、麻江下司镇古镇规划、凯里经济开发区规等工程项目。6日下午,与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中,梁庆表示,我国历来重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发[2012]2号文件”为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机遇,黔东南州要把握时机,充分论证,率先探索。
孙青友指出,开展黔东南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是一件事关民族地区发展稳定、事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稳步推进。他强调,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论证,统一思想和认识;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包括与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其他自治州的协调沟通;四是要立足长远、慎重推进,既要考虑改革的承受力,又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要研究推进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又要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黔东南州委书记李飞跃表示,下一步黔东南州将按照要求切实加强沟通,进一步做好利弊分析,不断深化和细化有关建议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