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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口岸对45个国家公民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09日 09时06分   来源:文汇报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在上海口岸对45个国家公民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这45个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上述45国公民,凭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前往国(地区)签证和已确定日期及座位并在72小时内离境的联程机票或者相关证明,过境上海的空港口岸(浦东国际机场或虹桥国际机场)前往第三国(地区),可免办签证在上海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将在浦东、虹桥机场入境检查现场设立72小时过境免签检查区域及通道,为过境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通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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